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消保课堂: 以案说险|保护保险消费者知情权“三不得”

发布时间:2024-09-29   来源:网络   阅读:1936

一直以来,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始终践行新时代金融使命,围绕新形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、适老金融服务等工作,积极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活动,引导广大群众懂金融、防风险,切实提高全民金融素质,帮助公民树立正确的投资观,增强公众防诈骗和防范风险的意识。

下面让我们一起走近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消保课堂:以案说险之保护保险消费者知情权“三不得”篇。

案例简介:

某保险销售人员在向客户推荐一款重疾险产品时,声称该产品可以保障所有重大疾病,没有任何除外情况。但实际上,保险合同中明确列出了一些特定的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。客户在购买后,因患一种不在保障范围内的疾病申请理赔被拒,才发现自己被销售人员欺骗,其知情权受到严重侵害。

案例分析:这则案例提醒保险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,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,对不明白的地方及时向保险公司或专业人士咨询,确保自己充分了解保险产品的各项内容。同时,也提醒保险机构和销售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,不得采用“三不得”的不当行为,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的知情权,维护保险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。

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:

保护保险消费者知情权“三不得”:“三不得”通常是指在保险销售等环节,不得以欺骗、隐瞒、误导等方式侵害保险消费者的知情权。

一、不得以欺骗手段:不得故意提供虚假信息,如夸大保险产品的收益、隐瞒保险条款中的重要限制条件等。

二、不得以隐瞒方式:不能故意不告知消费者关键信息,如保险责任的除外范围、理赔的具体流程和要求等。 

三、不得以误导方式:不应通过模糊不清的表述或错误的引导,让消费者对保险产品产生错误的认识。

普及金融知识,传播金融力量。下一步,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将持续坚持金融为民的职责使命,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,持续推出“消保课堂|以案说险”系列宣传专题,加大金融知识普及力度,助力金融消费者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,为建设和谐金融消费环境贡献力量,为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保驾护航。